在我國,獲取私呼單的主體和程序是非常嚴格的。憲法規定“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時,除國家安全或者偵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這些法定機構,在立案後,只能通過所在單位出具介紹信來獲得私人票據。?
法律依據:
第六十六條電信用戶依法使用電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除國家安全或者刑事偵查的需要外,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電信內容進行檢查。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查閱電信內容。電信業務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電信用戶利用電信網絡傳輸的信息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