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布命令包括要求對方采取某些行動的命令,如命令納稅和命令外國人離開該國。另壹種是要求相對人履行某種不作為的命令,稱為禁止(停止)令。比如因為道路施工,禁止攜帶危險品的乘客上車。
2.制定法律可以分為制定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它們有不同的意思,可以分開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