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法與私法的劃分最早是由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提出的:“公法是羅馬國家的法律,私法是個人利益的法律。”根據這壹標準,私法遵循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確立財產所有權,保護對自身利益的追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法律地位平等。
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第六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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