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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酒店的負責人,誰是房客?

法律分析:公房是國家所有還是集體所有。公房租戶只有租賃權,沒有所有權,不能作為個人財產處置。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金額,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公共租賃住房標準確定。

第二十壹條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承租人收入低於當地標準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租賃補貼或者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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