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具體司法過程中,如果存在違反上位法的情況,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法院只能依據上位法進行審理,無權提出違法行為違反上位法。
質疑法律的有效性在我們國家是壹件很麻煩的事情,因為我們沒有違憲審查制度,所以很多時候只能自認倒黴。另外,在我國,憲法不能作為法官審判的依據,所以基本上可以說,除非立法機關承認錯誤,否則其他任何人都無能為力。
沒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