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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的執行者是誰?

公司法高管包括以下人員: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主管等。此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法律依據

第壹百四十七條《公司法》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和禁止事項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第壹百四十九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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