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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具收入證明的責任是什麽?

法律分析:承擔證明事項與員工實際收入相符的責任。用人單位在收入證明上加蓋公章,收入證明具有法律效力。該證明不僅對第三方具有法律效力,對用人單位本身也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第三條是指壹定時期內,各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體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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