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變更後,仍需對原公司名稱簽訂的合同承擔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公司簽訂的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能因公司名稱變更而不履行合同義務。因此,原公司名稱簽訂的合同不會因為公司名稱變更而無效,合同仍然有效,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更名後的公司仍需履行原公司名稱所簽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
企業每次更名,都不容易。畢竟,品牌對每個企業來說都很重要。無論是主動更名還是被動更名,其面臨的風險都是不可預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