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市公司可以融資。中小企業可以通過增資擴股、吸收直接投資等方式籌集資金,但應是非股份制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合資或聯營企業等。股份制企業可以通過發行股份獲得自有資金,由非上市公司投資創業。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21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27條
股票發行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壹股份享有同等權利。
對同時發行的同壹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每股應當支付相同的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