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因律師執業、戶籍遷移、工作地點變更等原因,可以在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網上轉移其法律職業資格檔案。
2.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持有人因戶籍遷移、工作調動需要申請轉移法律職業資格檔案的,應當向遷入地司法廳(局)司法考試部門提出申請,符合轉移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轉移。檔案遷入後,應當按照檔案遷入地的有關規定辦理年度備案和變更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