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原法人變更後公司是否仍與公司存在關聯關系?

原法人變更後公司是否仍與公司存在關聯關系?

法律分析:法定代表人簡單來說就是在職權範圍內代表公司從事經營活動,所以產生的法律效力直接屬於公司。企業法人發生變更,公司對公司職權範圍內的行為直接承擔相應責任的,可以不再追究“原”法定代表人的責任。嚴重損害公司利益,觸犯刑法的,將承擔相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 上一篇:上海大學社會學院的導師好嗎?
  • 下一篇:考壹級建造師需要看哪些書?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