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個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權代表的,出具的借條可視為公司行為,借條有效,債權人可追究公司的違約責任;如果個人與公司無關,單純以個人名義出具借條,是個人行為,不能代表公司,所寫借條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十壹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法人章程或者法人職權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上一篇:如何處理公海上的非法活動?下一篇:股東名冊應包括哪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