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完成私人任務:這種做法不專業,浪費公司的時間和資源,降低員工的生產力和效率。
3.強制員工跳過法定休息日:這種做法不僅違反勞動法,還會給員工帶來身心傷害,進而影響工作質量。
4.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之外回復工作郵件和電話:這種做法破壞了員工的個人生活和工作平衡,可能會導致員工的壓力和不滿,影響工作效率和意願。
5.招聘要求完全符合應聘者的體重、年齡、長相等外貌特征:這種做法嚴重違背了公平就業的原則,會給公司帶來法律風險,降低公司的職業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