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合法的。有了這種人力資源公司,可以幫助公司繳納社保,派遣勞務,招臨時工。也就是說,只要開戶單位和繳費單位是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並以公司名義繳納社保的用人單位,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繳納社保就是合法的,因為這屬於人事外包,壹定程度上可以幫助人力資源部門擺脫繁重的重復性事務。從以上情況來看,用人單位外包給代理機構,讓其代理機構繳納社保費用是合法的。是違法的,政策也不允許個人找自己的掛靠機構繳納社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核,並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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