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 * *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八條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為,雖不構成犯罪,但應當追究黨紀責任,或者有其他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違法行為的,根據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處18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