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公務員退休死亡新規是什麽?

公務員退休死亡新規是什麽?

法律分析:退休公務員去世後,有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壹般是20個月的工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由國家發給壹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自11年8月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壹次性撫恤金發放標準調整為:死亡的,為本人死亡前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兩倍加上本人死亡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退休費。壹次性撫恤金發放所需資金仍按現有渠道解決。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人員死亡壹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退休公務員死亡後,其喪葬待遇、喪葬津貼、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等待遇與在職公務員死亡後同等對待。遺屬生活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喪葬費3200元,壹次性撫恤金按死亡前最後壹個月工資標準計發20個月。無固定生活來源的遺屬可按月領取生活補助。

  • 上一篇:公安執法監督的法律依據
  • 下一篇:關於法律,法律有漏洞,幫不了所有人,保護不了所有人!是這樣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