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公共風險投資與政府采購的區別

公共風險投資與政府采購的區別

法律主觀性:

公益創投服務不是政府購買的服務。公共風險投資也被稱為慈善風險投資。公共風險資本的客戶通常是捐助者和投資者,包括政府、基金會、風險資本和私募股權公司、天使投資者和其他企業。投資對象是社會組織,不限於社會組織。政府購買服務通常作為委托方,社會組織作為受托方,兩者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是基於合同的。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壹條* *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的規定、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自己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六十二條* *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 上一篇:公司法中董事的義務是什麽?
  • 下一篇:故意傳播病毒罪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