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國家標準,電壓偏差的允許值為:35kv及以上供電額定電壓的10%。. 10 kV(伏)及以下三個電源的允許電壓偏差為額定電壓的±7%。. 220v單相電源電壓的允許偏差為額定電壓的+7%和-10%。
法律依據:
《供電業務規則》第六條:供電企業額定電壓:1。低壓電源:單相220伏,三相380伏;2.高壓電源:10,35(63),110,220kV。除電廠直接配電電壓可為3 kV或6 kV外,其他等級的電壓逐漸過渡到以上所列的額定電壓。當用戶要求的電壓等級不在上述範圍內時,應采取變壓器措施加以解決。當用戶要求的電壓等級為110 kV及以上時,其受電裝置應設計為終端變電站,方案需經省級電網運營企業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