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談判是指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直接邀請三家以上供應商就采購事項進行談判的方式。競爭性談判采購模式的特點是:
壹是可以縮短準備期,讓采購項目更快發揮作用。
二是減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開標和招標工作,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購成本。
第三,供需雙方可以進行更靈活的談判。
第四,有利於保護民族產業。
第五,可以促使供應商自覺應用高科技采購產品,同時可以轉移采購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