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沒有證人是不能定罪的,這也是孤證不能立案的原則。如果沒有證人等證據證明,是無法立案的。如果不能收集到證據證明被告人有罪,那麽就應該以無罪論處。證據是整個案件的核心內容,可以幫助認定案件事實,使法院做出最正確的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強調證據和調查研究,不相信口供。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並處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予以處罰。
證據確實、充分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有證據證明定罪量刑的事實;
(二)定案所依據的證據經過法定程序查證屬實的;
(三)根據全案證據,對查明的事實已經排除合理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