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認證分為森林經營(FM)認證(FM)。
天然森林
人工種植林
產銷監管鏈的監管鏈(CoC)認證。
FSC的目的:
推進環保建設,創造社會效益,實現經濟效益。通過建立壹個世界範圍的有組織的標準和森林管理信條,可以實現生態和可持續管理以及世界森林管理的良性軌道。
原解釋為:第二百三十七條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上訴狀後三日內,將上訴狀提交第壹審人民法院。第壹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在接到上訴狀後三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上壹級人民法院,並將上訴狀副本抄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新的解釋是:第三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