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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轉讓嗎?有風險嗎?

法律分析:不想經營的公司可以轉給有需要的人,留著也是要花錢的。會計和報稅要做,公司地址要維護,開戶要交銀行管理費,註銷也要花錢。公司轉讓是指公司在不解散的情況下,將其全部經營活動或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轉讓給另壹個企業,以換取接受該企業出資的代表的股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十壹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法人章程或者法人職權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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