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司法工作人員應予以配合,並建議對願意接受采訪的犯人采取鼓勵措施。
記者采訪他們不是為了在新聞獵奇上過多做文章,而是著眼於人性的改造,力求在改造中挖掘人性的閃光點,讓它更廣泛地被觀眾接受,被方方面面觸動,也能對其他服刑人員起到積極的示範作用。
如果在新聞好奇心上過分做文章,受到傷害的是記者自己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