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第二十六條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和施工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後才能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八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中記錄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過程中的主要事項,並定期送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