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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孩子應該養到多大有什麽規定?

法律分析:1。兒童保育費的支付期限通常到18歲為止。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以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能夠維持當地正常生活水平的,可以停發兒童保育費。2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壹,其父母有支付能力的,仍應承擔必要的育兒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的子女,以養母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議達不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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