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實施若幹規定》第壹條,為貫徹《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範勞動保障監察行為,制定本規定。《實施若幹規定》第二條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其所屬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的監察,適用本規定;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勞動保障監察,依照本規定執行;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實施勞動保障法律的勞動保障監察,依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職責和本規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