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停車管理條例》
第壹條為了規範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鎮(以下簡稱城市)停放車輛的露天或者室內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位。
公共停車場是指供公眾停放車輛的場所,專用停車場是指主要供本單位或居住區業主使用的場所,臨時道路停車位是指供公眾在城市道路上臨時停放車輛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