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這是違法的。因為根據勞動合同的相對性,人事代理醫生的妻子不是勞動合同的當事人,不受醫院與人事代理醫生訂立的勞動合同的約束。
3.如果有仲裁或者法院,主要是看誰提供的證據更有說服力,結合其他因素做出判決。在我們徹底了解整個案件的事實之前,很難判斷誰占優勢。
4.醫院現在可以通過協商、仲裁、法院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