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與委托經營的區別在於,委托經營的本質是委托合同關系。特許經營是指企業將擁有的註冊商標、企業標識、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以合同的形式許可給其他經營者,受許人根據合同在統壹的經營模式下開展業務,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的經營活動。
法律客觀性: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註冊商標、企業標識、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簡稱特許人),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以合同形式許可給其他經營者(以下簡稱被特許人),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以統壹的經營模式開展經營,並向被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的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