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我省契稅適用稅率為3%。國家有減免規定的,從其規定。二、土地和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和征用時,適用下列規定:
(壹)選擇貨幣補償後,承擔土地和房屋所有權,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免征契稅;超過貨幣補償的,對超過部分征收契稅。
(二)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土地使用權置換的,不繳納差價,免征契稅;繳納差額的,按差額征收契稅。三、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滅失的,自行承擔房屋所有權,不超過原面積的,免征契稅;超出原面積的,對超出部分征收契稅。
本決定自2021年9月起施行。
上一篇:關於考研體檢下一篇:郭的人物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