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0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02年7月26日廣東省第十壹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批準,2012年9月26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對《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作如下修改:
第二十六條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