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應該和給妳發聘書的公司人員溝通。如果他對offer有時間限制,但是人員不到位,可能對原offer仍然有效,但是如果妳不接受offer,在規定時間內入職,可能會對妳有影響。他會認為妳不在乎這份工作,所以可能不會用妳。求職者通過了企業設定的面試,企業通過了相應的內部審批流程後,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壹般會向求職者發出Offer。
根據《民法通則》第472條的相關規定,要約是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同時符合兩個條件:內容具體確定,表明要約人受意思表示的約束。企業需要提供壹份具有實質性和具體內容(如工資、職位、入職時間)的要約。因此,壹般認為,企業發出要約的行為是向勞動者發出要約的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