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責任的歸責原則是罪刑法定原則和罪刑相適應原則。具體來說,犯罪行為的定義、種類、構成條件、處罰的種類和幅度都是法律事先規定的,刑法中沒有明確規定為犯罪的行為,不得定罪處罰。決定的刑罰應當與犯罪的性質、犯罪的情節和罪犯的人身危險性相適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條
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的罪和所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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