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適用於所有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工具、設備、食品用洗滌劑和消毒劑。也適用於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設施及相關環境。
第二十七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攤販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前,必須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
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