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規範化是指國家制定並提出的可以重復使用的法律文件。規範性法律文件是法律規範的表現形式。這些規範不是特定於對象的。我國規範性法律文件及其審查制度的效力層次大致可分為五個層次,即憲法、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地方性法規(省規定和市規定)和地方性法規(省規定和市規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裁判文書引用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規定》第七條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文書確需引用的規範性法律文件之間存在沖突,根據立法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不能選擇適用的,應當提交依法有權作出決定的機關,不得自行確定裁判文書中有關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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