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爭端的主體是國家;
2.國際爭端涉及國家重大利益或重要權利;
3.解決國際爭端的方法取決於爭端的性質。
國際爭端因起因不同,可分為政治爭端和法律爭端。
1.政治爭端是有關國家之間因利益沖突而產生的爭端,如因侵犯國家權利和領土完整而產生的爭端,也稱為“非裁決性爭端”。
2.法律糾紛是法律權利沖突引起的糾紛。有關法律解釋和適用的爭議往往可以通過裁決解決,因此被稱為“可裁決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