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和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的配方註冊管理。
第三條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是指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對申請註冊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進行評價,並決定是否批準註冊的活動。
第四條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管理應當遵循科學、嚴格、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