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時間以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準,合同規定的時間要求具有法律效力。根據財政部、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單項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向發包人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結算資料,發包人應按以下時限進行檢查(審核)並提出審查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壹條* * *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簽訂的工程保修書,並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