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所謂工齡,是指職工自與所在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起,以工資收入為主要來源或者全部來源的工作時間。對社會保險待遇的計算有法律意義的只是連續工齡和工齡。可分為連續計算法、合並計算工齡折算法和工齡折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的勞動者)。工齡可分為壹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壹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和工作的總工作時間。計算壹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的工齡。但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期間的工齡不計算在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合並或者分立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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