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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立法應該體現全體人民的利益嗎?

立法需要反映廣大人民的利益

1.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推動社會進步的根本力量。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享有,這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試金石,也是黨的生命基礎和價值追求。因此,黨的壹切工作都必須以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最高標準。

第二,“三個代表”的本質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在人大立法工作中貫徹“三個代表”,就是要使立法真正反映廣大人民群眾的意誌和根本利益,即“順應民意,為人民謀利益”。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加強立法工作。亞裏士多德早就說過,法治的含義包括兩層含義:嚴格的法律和法律必須是“良法”。因此,不僅要制定法律,而且要制定能夠實現、維護和發展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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