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規範明確規定,建築裝飾工程設計必須保證建築的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主體和承重結構發生變化或增加荷載時,必須由原結構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原始資料進行復核,以驗證和確認現有建築結構的安全性。
所以在梁上鉆孔要符合國家標準,保證梁的承載能力不受損害,避免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