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的顏色不得隨意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二十條規定:“國旗及其圖案不得作為商標、被授予專利權的圖案或者商業廣告使用,不得用於私人喪葬活動等不適當的場合。”
國旗是標誌性的旗幟,是國家的象征。它通過壹定的風格、色彩和圖案反映壹個國家的政治特征和歷史文化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