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高級管理人員的崗位,由董事會任命,領導法律管理機構開展工作。同時,要堅持總法律顧問的專職化、專業化方向,直接對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2025年,中央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全員配備,法律教育背景或法律職業資格比例達到80%。通知明確,地方國資監管機構也要參照本意見,積極推進所出資企業法治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