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主體:指法律關系的參與者,在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法律上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壹般來說,就是有資格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單位,或者有資格成為原告或者被告的單位。
2.會計主體:指會計機構核算和監督的具體單位或組織。壹般來說,任何有獨立資金、獨立經營、獨立核算收支、損益和編制報表的企業或單位,都構成壹個會計主體。會計主體可以是壹個企業、企業內部的壹個單位或企業的壹個特定部分、單個企業或由幾個企業組成的企業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