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較小的案件可以由律師代理。
確實有壹些案子不用請律師代理也能打贏。但是,不請律師代理,不代表不需要律師的指導。有個客戶欠他壹筆錢,給了他壹張借條。欠條相當清晰全面,有準確的姓名、身份證號、欠款日期、簽名、金額等。,而且他以為有了這樣的“鐵證”,根本不用請律師就能贏得勝利,馬上就成功了,但事實適得其反。
律師在案件代理過程中壹般可以發揮以下作用:全面系統地把握案件脈絡,設計嚴謹、可操作、具有前瞻性的訴訟方案,調查收集相關有利證據,代為起草、修改相關法律文書,在庭審過程中合理運用訴訟技巧,針對爭議雙方的證據和理由提出反駁意見,隨機應變,查找收集相關法律法規,出具詳實、合理、有理有據、有力的代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