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證經濟活動的正常運行,可以抑制非法經濟交易,保證市場的穩定。
二、為保證生產的專業化和協作化,合同雙方友好合作,相互坦誠。
第三,促進企業管理,避免被騙。
第四,促進人們在市場經濟下重視法律,遵守法律。
動詞 (verb的縮寫)促進對外開放和經濟合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