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北京法院根據書記員崗位要求,與幾所高校長期合作。北京法院提出了“掌握壹定法律知識,具備特定速錄技能”的崗位要求,各高校在招生宣傳、教學計劃制定與實施、實習實踐等方面進行了安排。,以培養能勝任文員崗位的大學畢業生。畢業生通過高院組織的統壹專業筆試、聽、奏、速錄考試和實操考察後,高院根據各法院需要統壹分配入學考試合格者,聘用法院與聘用書記員簽訂七年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試行)第壹條市高院修訂完善了《聘用司法助理員管理暫行辦法》,對聘用書記員的十項工作內容提出了“庭審記錄、案卷整理、裝訂、歸檔”等規範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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