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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衛國的濟南高級法官

65438-0988年調入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歷任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庭長、研究室主任。主要成績:在部隊工作期間,1977年初進入濟南陸軍學院深造,畢業後留校任教。他因傑出的成就獲得了許多獎項。在法院審判工作中,註重理論聯系實際,先後在《人民日報》(內參)、《人民法院報》等國家和省工作。在市級報刊上發表《進城人員犯罪的調查與思考》、《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義務亟待解決的問題》、《適用簡易程序應體現簡便性的特點》、《充分發揮人民法院檔案的獨特功能》等文章150余篇,其中多篇獲獎,並入選《中國當代社會科學》、《中國檔案管理》論文選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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