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先侮辱我,我再侮辱別人,這是違法的。侮辱誹謗他人將構成侵權。如果雙方都侮辱,雙方都構成。但如果雙方都不去法院索賠,就可以和解,不需要任何懲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八十三條侵犯自然人的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對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對象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24條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或者誹謗的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名譽、才能、信用的社會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