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服務網
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
法律講堂
法律常識
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
企業資訊
企業資訊查詢
中國稅務
電子稅務
當前位置:
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忽必烈開始規定在北方要用金律破案,這種說法正確嗎?
忽必烈開始規定在北方要用金律破案,這種說法正確嗎?
不正確。據查詢有趣歷史網站,元朝八年,元朝建立,元世祖忽必烈封禁金律“太和律”,開始制定元朝法律。所以是不正確的。博爾吉金忽必烈汗,蒙古尊稱“雪禪汗”,大蒙古國第五世、第五世可汗,元朝開國皇帝。
上一篇:
罵別人違法嗎?
下一篇:
環保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需要多長時間?
相关文章
個人可以參與碳交易嗎?
論合同簽章的法律風險
會展危機管理失敗的經典案例有哪些?我急需,謝謝。
有哪些詞可以形容「用心做事」?
合同時間怎麽規定?
喝喜酒死了是誰的責任?
河南省法學會簡介
copyright 2024
法律諮詢服務網